学时: | 共600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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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科目: | 中国语文(120学时) 英国语文(120学时) 数学(60学时) 通识教育(60学时) 人际传意技巧(60学时) 以上必修科目的课程内容统一发展,各提供课程的院校都按同一课程授课。 |
选修科目: | 选修科目以群组形式提供,每个群组包括三个各60学时的选修科目。学员须按群组的组合修读,即每位学员须修读一个选修群组内三个合共180学时的选修科目。 选修科目由院校各自发展,内容以实用为主,涵盖不同范畴,以迎合学员不同的兴趣和性向。 |
修读模式: | 全日制或兼读制 |
修读年期: | 全日制:一年 兼读制:一般可于两年内完成 |
毕业要求及颁发毅进文凭的安排: | 所有全日制及兼读制的学员均须在五个必修科目及三个选修科目分别取得整体评核及格,并在每个科目的出席率达最少80%,方符合毕业要求,可获发毅进文凭。 全日制:学员须于同一院校完成所有科目,方会获发文凭。 兼读制:学员可报读不同院校所提供的科目,并于修毕每一科目後获发成绩单及修业证明。在首次报读选修科目时,学员必须选择其中一间院校提供的其中一个选修科目群组,而不能自行组合不同选修群组中的选修科目来修读。学员完成整个课程後,可获修读时数最多的院校颁授文凭。 |
重修安排: | 学员如于个别科目未能取得及格的成绩,可以兼读制形式重修该科目,以达致毕业要求。惟不论全日制或兼读制学员必须于首次入读课程起计五年内完成所有科目,否则不会获发文凭。 |
毅进文凭课程强调主动和互动学习,除课堂面授外,个别选修科目亦会采用实地考察及参观等学习模式。除英国语文科外,所有毅进文凭课程均以粤语为授课语言及主要以中文编写教材。部份选修科目会使用以英文编写的教材及以英文作评核,另外有些选修科目可让学员选择使用中文或英文教材及作评核。
自2014/15学年起,部份毅进文凭课程的选修科目/选修科目群组是按照《能力标准说明》为基础而设计,并已通过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的评审为《能力标准说明》为本课程。成功修毕注1这些《能力标准说明》为本课程的毅进文凭学员,可获颁发相关的《能力标准说明》为本课程的独立资历证书。有关这些《能力标准说明》为本课程的课程资料已上载资历名册。《能力标准说明》为资历架构下成立的行业培训谘询委员会所制订的。详情见资历架构网页https://www.hkqf.gov.hk/tc/scs/index.html。
注 1: | 成功修毕毅进文凭课程的意思,是指学员在五个必修科目及三个选修科目中的每个科目整体评核及格,及在每个科目的出席率最少达八成。成功修毕个别科目的意思,是指学员在该科目整体评核及格,及在该科目的出席率最少达八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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